| 发布时间:2016-06-01点击次数:268 |
全椒县“殡葬服务提升年”活动实施方案
各镇民政办、县殡仪馆、龙岗公墓:
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,解决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以维护群众利益、改进工作作风、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通过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,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漏洞,深化全椒县殡葬服务单位开展行风建设,有效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,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,提高群众满意度。根据省民政厅《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通知》(皖民务字[2016]26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全椒县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实际,特制定全椒县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,具体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践行“以民为本、为民解困、为民服务”民政工作宗旨,以争创“群众满意窗口、优质服务品牌、优秀服务标兵”为主线,围绕完善制度、健全设施、精准服务、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,全面加强行风建设,改进殡葬管理,优化殡葬服务,提升监管执法水平,推进殡葬改革,树立良好行业形象。
二、工作目标
通过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,全面查找殡葬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,维护群众殡葬权益,强化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,加强和改进管理,积极构建行政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,努力打造公开透明、服务优质、便民高效的殡葬管理服务单位,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,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。
三、重点任务
(一)科学谋划殡葬事业发展规划。加快编制“十三五”殡葬事业发展规划,完善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、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建设项目库,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,认真学习贯彻民政部等9部门《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[2016]26号)文件精神。重点是镇村公益性公墓中节地生态葬设施建设的投入,促进殡葬基础设施的改善,进一步增强殡葬服务供给的能力。
(二)督促殡葬惠民政策得到落实。按照《全椒县殡葬惠民政策实施方案》(全政办[2015]88号)文件精神,规范殡葬服务单位办理减免殡葬费用补贴程序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提高群众知晓率,进一步推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,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。
(三)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。核查殡仪馆与龙岗公墓服务收费管理情况,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区分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项目,选择性服务项目是否全部经有关部门核准立项,是否严格执行地方定价管理规定,是否实行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制度,是否存在巧立名目、捆绑强制消费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。
(四)提升殡葬服务水平。县殡仪馆、龙岗公墓与各镇公益性公墓务要积极改善环境布局,创新服务模式,优化服务流程,突出便民利民。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服务内容、服务程序、服务承诺、服务监督“六公开”制度,规范服务流程。优质服务做到接待服务细心、引导服务贴心、管理服务用心、解决问题耐心、对待批评虚心。杜绝殡葬服务中出现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现象,限制丧属自带丧葬用品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风问题。进一步增强窗口意识,努力开展网上服务、上门服务、“一站式”服务和其他个性利民便民服务,不断创新服务方式,提高服务效果,以满足群众多层次、个性化服务需求。
(五)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健全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。重点检查县殡仪馆“人、财、物”等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,是否对采购、销售、财务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,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,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,是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。持用制度管人管事,明确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决策范围、议事规则和程序,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、监督检查、考核评价、责任追究等相关规章制度,在殡仪馆推行馆务公开制度,以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,加强职工民主监督。
三、活动载体
开展“三创”活动。在殡仪馆、龙岗公墓、殡仪服务中心开展“争创群众满意窗口、争创优质服务品牌、争创优秀服务标兵”活动。组织干部职工“三亮三比三评”,即:亮出服务标准、亮出党员身份,亮出工作承诺,比工作技能、比工作作风、比工作绩效,组织群众评议、党员互评、领导点评,接受社会监督,形成比学赶超氛围。
四、工作步骤
(一)部署启动阶段(5月1日-5月28日)。
1、各镇民政办、殡仪馆、龙岗公墓制定本单位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,明确相关要求、方法、步骤和措施。
2、开展学习动员,加强内部宣传,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,全面启动“殡葬服务提升年”活动。
(二)对照检查阶段(5月29-6月30)。
1、各镇民政办要加快推进建设镇村公益性公墓(骨灰堂)建设,征求群众意见,在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完成选址工作。
2、殡仪馆、龙岗公墓、各镇公益性公墓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和建议,深入查找本单位在管理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明确服务提升的着力点。
3.殡仪馆继续做好让每个服务对象在服务结束时征求意见,主要包括服务中心在内的服务是否及时、收费是否合理、服务态度好坏、收受馈赠情况等,对有意见的及时查找原因,做好解释并作整改。
(三)争创提高阶段(7月1日-10月30日)。
1.殡仪馆、龙岗公墓、各镇公益性公墓针对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,制定整改措施,限定整改时限,落实整改责任。
2.各单位对照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全面开展争创评比活动,评选出优秀服务标兵、争创上级部门群众满意窗口和优质服务品牌单位。
3.县民政局适时将对各单位开展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进行指导监督,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。
(四)总结巩固阶段(11月)。
各单位进行全面总结,提出下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的意见和措施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开展“殡葬服务提升年”活动的开展,成立赵建玮副局长任组长,戴德军纪检组长任副组长,基层政权、殡管所、财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“殡葬服务提升年”活动领导小组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“殡葬服务提升年”活动的重要性,成立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机构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。把活动开展情况与单位绩效考核、评优评先工作挂钩,切实把活动抓实、抓细、抓出成效。
(二)加强统筹协调。坚持党员带头与发动广大职工广泛参与相结合,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与健全完善管理服务长效机制相结合,实现活动开展与业务工作两结合、两不误、两促进,切实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服务水平,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服务。
(三)加强指导检查。县民政局将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,及时了解、指导各单位活动进展,通报活动情况,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批评意见,帮助研究解决,督促整改;对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推广,确保活动不走过场,不流于形式。
(四)加强宣传引导。采取多种形式,宣传各单位的先进典型和事迹,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、改进服务作风、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,营造学习先进、崇尚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提升行业凝聚力、自豪感和美誉度。
各单位要加强活动各阶段进展情况及做法成效的信息报送,10月20日前上报服务提升年工作总结。县民政局将以适当形式定期对各地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通报,加强工作指导和信息交流,确保服务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。